第1493章 我特么不认字_重回八零年,赶山也是一种生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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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93章 我特么不认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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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时候,有国营商店、有供销社、还有百货商店同时存在,但这3者的性质却是不相同的。

    国营商店是国企,属于国有制或者叫全民所有制,归商业局直属。

    主要供应的对象是城市居民,需严格服从国家计划,无自主权,担负着保障供应,平抑物价的职责。

    售卖的商品是以必需品为主,比如米面粮油布等等,同种商品的品类比较单一,且必须凭票购买。

    供销社,属于地方企业,是集体所有制,县,乡分级管理,可以小幅度自行调整商品调配。

    售卖的商品除了必需品以外,还有农资日杂和生产资料,除了一部份商品必须凭票购买以外,很多商品都可以不用票直接溢价购买。

    部分商品还取消了票的限制,可以直接平价购买,比如火柴、铅笔、饭盒、毛巾等轻工业制品。

    并且,供销社还兼顾着农产品收购任务,比如收购山货,药材,皮毛和熊胆啥的。

    各乡镇或旗县的收购站、五金门市、农资生产资料门市等等,跟供销社其实都是一个单位。

    而这些门市的作用,只不过是为供销社分担人员压力而已,各乡镇和人口较少的旗县,压根就没有这些门市存在,所有的买卖事务,都是在供销社进行的。

    不过从80年代开始,供销社的实际运营已经无限接近国营单位了,这时候也被称之为“二国营”。

    至于百货商店,归属国家或地方的商业部门管理,可以是国有,也可以是集体,80年代开始引进个体,比如租赁给个体柜台或者商铺等操作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百货商店算是国营商店和供销社的一种高级形态,所售卖的商品档次也更高一点。

   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百货商店大多集中在大城市里,像是旗县一级的城市,最多有且只有一个百货商店存在,至于乡镇级别,是压根就不会有百货商店存在的。

    最后总结一下的话:

    国营商店,是城市计划经济的执行者。

    供销社,是农村物资分配核心。

    百货商店,是国有商业的“高端展示窗口”,最早开始尝试民营的单位。

    这三者,共同肩负着这时候的民生民需问题。

    王安5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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