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达成共识_华娱2005,开局加入飞轮海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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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达成共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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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合适你的歌曲!”吴焯皱着眉头。

    他前世一共就记得罗志祥三首歌,一首《爱转角》一首《恋爱达人》以及一首《精舞门》。

    这其中,《恋爱达人》还是罗志祥去年就发行的歌曲。

    算下来,他手里原本属于罗志祥的歌曲就两首。

    他在犹豫自己该拿哪首给罗志祥。

    见吴焯皱着眉头,罗志祥再次开口说道:

    “你要是有让我满意的歌曲,我可以说服索尼,歌曲的著作版权归你!”

    “著作版权归我?”

    闻言,吴焯忍不住抬起头,认真看向罗志祥。

    著作版权就是词、曲版权。

    其算是一首歌的源头版权方。

    不论是之后的录音、复制还是发行,都需要有著作版权方许可才可以进行。

    一定程度上来说,拥有著作版权基本已经算是拥有一首歌的完整版权了(录音版权在外,录音版权在音乐版权中是属于独立的一个版权)。

    吴焯也没想到罗志祥为了求歌,居然愿意付出这么大的血本。

    “我能问问,你就这么相信小英姐的话?”

    吴焯实在有些疑惑。

    目前来说,吴焯基本算是一首作品都没发行的。

    他为飞轮海写的两首歌现在还在制作当中。

    可以说,他完全就是行业里一个新人创作人。

    对于一个新人创作人,罗志祥居然愿意给出著作版权,这是吴焯绝对想不到的。

    吴焯不信陈惠英会有这么大面子让罗志祥舍弃掉著作版权。

    这其中一定有他不知道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你可能不知道,其实之前我就知道你了!”

    罗志祥笑了笑,继续道:

    “索尼这边在音乐版权协会这边发现了你的歌曲,他们联系你没联系上。

    便询问我认不认识你。

    我当时也不知道你是我们公司的新人。

    便让助理给你打过电话,但你没接。”

    闻言,吴焯顿时明白,罗志祥应该与华研类似,同样是看上他注册在音乐协会中的某一首歌了。

    “你看上哪首歌了?”

    吴焯直接问道。

    相比华研那边才拿到表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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